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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防控,5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2023年度抽检2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体行政约谈。
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帮扶工作指南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2023年多批次不合格及连续多年不合格食品企业监管的通知》要求,该局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为指引,通过“把脉问诊”,对2批次抽检不合格的3家食品生产企业结合不合格项目逐一分析原因,查找根源,研究对策、指导整改。
会上,对被约谈的3 家企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履行主体责任,对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止问题重复发生;二是加强风险排查,要对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坚持自查自纠及风险评估制度,举一反三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规范生产流程,对照食品生产许可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把好食品原料采购关,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加强产品出厂检验;四是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出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第一时间进行管控,该封的封、该毁的毁、该召回的召回,配合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约谈会上,被约谈的企业责任人表示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约谈要求,加强自查整改,防止和杜绝再次出现抽检不合格情况。
会议还邀请了区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专家和第三方食品专业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和整改指导。通过面对面约谈、提醒告诫,帮助企业“找准症结、分析病因、对症下药”,及时消除隐患,有效提升了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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