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政策法规 > 山东省今年继续实行小麦收购价政策
粮食收购事关种粮农民切身利益,对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国家继续在包括我省在内的六个小麦主产省实行小麦收购价政策,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省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李伟介绍,收购价格水平为每斤1.12元(国标三等),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操作按2018年《小麦和稻谷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由中储粮集团公司作为政策执行主体,具体组织收购。“就整个收购工作而言,还是坚持市场化方向,大力提倡市场化收购,搞活粮食流通,实现优质优价,增加农民售粮收益。”李伟说,《预案》对小麦收购价政策启动和停止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当市场价格连续三天低于收购价格水平时,才能按程序报批启动预案,发挥政策托底作用;当市场价格回升到收购价格水平以上时,及时停止托市收购,实行市场化收购。
今年我省夏粮集中收购期间,预计收购180亿斤,比去年增加20亿斤。全省已准备收购仓容232亿斤,能够满足夏粮收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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