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政策法规 > 网购10瓶“汾酒”,经鉴定是假酒,获10倍赔偿4万余元
酒作为一种特殊的食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危。然而,由于销售假酒利润空间巨大,且多数消费者对假酒辨识能力缺乏,使得部分商家心存侥幸,知法犯法。10日,镇江丹徒法院介绍,该院民一庭近日开庭就审理了一起因卖假酒引发的纠纷案件,镇江消费者在网购10瓶汾酒后发现有问题,最终不仅全额退款,而且还获10倍赔偿4万余元。
院方介绍,2017年4月18日,王三通过某宝拍卖平台拍得被告芬芬酒业公司出售的53度汾酒一箱,共计10瓶总价格为四千余元。收到货后,王三认为汾酒有问题,开始与卖方交涉,但双方未能就退货及赔偿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017年5月25日,王三向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随后,镇江市药监局向酒品的生产厂家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函,请求生产厂家协助鉴定。2017年6月30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报告”,认定镇江市药监局送检的酒品属于假冒产品。
此后,因双方协商不成,王三就将芬芬酒业诉至法院,要求其按承诺十倍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芬芬酒业在网页上有三项“服务承诺”:诚信经营、正品保证、假一赔十,但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所出售给原告的汾酒的编号,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出售的汾酒系来源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并且,被告作为产品经营者,在网络平台上明确承诺“正品保证”、“假一赔十”,应当受到该承诺的约束。
原告作为消费者,基于对被告公开承诺的信赖而购买其出售的产品,在发现所购买的系假冒产品后,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权要求被告遵守承诺,按照其购买产品成交价格的十倍予以赔偿。
据此,丹徒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四千余元货款及承担违约金四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提出上诉,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对于健康而言,肥胖是不可忽视的风险因素之一,并且这个因素的危险系数正在逐年攀升。医学杂志《柳叶刀》近日发表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全球超重和肥胖人数已从1990年的9.29亿增至2021年的26亿,成年男性的肥胖率从5.8%增加到14.8%,成年女性则从10.2%增加到20.8%。
生姜作为药食同源的代表性植物,自古以来就在中华饮食文化和传统医学中占据重要地位。其独特的辛辣风味不仅为菜肴增添层次感,更蕴含着丰富的生物活性成分——姜酚。姜酚是生姜中的主要活性物质,具有抗炎、抗氧化、抑制微生物和缓解消化不良等多种健康功效,近年来在食品、医药和保健品领域备受关注。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各项机能都呈现出下滑趋势,这与老年群体所表现出的精神面貌截然相反,因此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愿意为健康买单,进而催生出一个庞大的老年食品市场。然而,由于国际上一直缺乏老年食品的相关标准和产业引领,从而导致老年食品参差不齐。
2006-2024 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沪ICP备05034851号-1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5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