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编辑推荐 > 你真的“认识”食品吗?
食品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促使新食品原料的开发变成一种世界食品原料开发的趋势,国内市场对新食品原料的需要也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新食品原料的开发与利用。判定某种物质能不能食用以及是否可以用作食品原料等问题常常困扰着消费者甚至是从事食品研发的工作者。
食品原料具备食品的特性,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危害。目前我国可以用作食品原料的物质主要包括普通食品原料(包括可食用的农副产品 、取得 SC 的加工食品)、新食品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药食同源物质)、保健食品原料、可用于食品的菌种、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等。
(1)普通食品
目前判断一种物质是否是食品原料我们可以查找已有食品标准、国家监管部门发布的函、公告以及已有通用限量标准的分类目录中提到的物质,也可以查找该物质是否有传统食用习惯,传统食用习惯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判定依据,传统食用习惯是指在省辖区域内有 30 年以上作为定型或非定型包装食品生产经营的历史,且未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新食品原料
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产品:(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二)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三)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四)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主要是由国家卫计委公告发布,公告中还规定了相应的规格要求以及使用限制等。
(3)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原料
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原料由《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51 号)做出规定,该文件包含三个附录,分别是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其中药食同源中的物质可以用做普通食品原料,保健食品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不能用于普通食品。此外,2016 年年底原食药总局还公布了批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4) 食品菌种
可用于普通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的菌种由卫计委公告发布,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5) 其他
食品添加剂,由GB 2760以及相关的卫计委增补公告作出规定,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营养强化剂,由 GB14880 以及相关的卫计委增补公告作出规定,主要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等。
随着保健食品双轨制的实施,以及国家对于食品、保健食品、新食品原料的监管措施不同。判定某种物质是否是食品原料就显得尤为关键了。根据笔者相关食品研发经验,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参考食品相关标准;其次查阅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新食品原料名单、已被公告为普通食品的物品名单等相关名单确定物品属性;另外也可以通过国家卫健委(原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等官网查阅有关公告、批复、复函等判定食品原料等等。
作者简介:小泥沙,食品科技工作者,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硕士,现就职于国内某大型药物研发公司,从事营养食品的开发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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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精胺是一类生物活性有机小分子,毒 性低功效强,具有抗炎、抗氧化,增强线粒体代谢等功能。机体内亚精胺除外源膳食补充和细胞生物合成外,肠道菌群代谢也是亚精胺重要来源之一。而且亚精胺还可以和肠道菌群相互作用维持肠道稳态,在增强肠道免疫功能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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