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市场动态 > 湖北丹江口查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2018年6月26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对汪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宣判。这是近年来丹江局向公安机关移送的首例涉刑案件。
2017年10月24日,丹江局在对城区餐饮环节食品进行例行抽样时,现场抽取了汪某经营的阳光肥牛火锅店的自制火锅底料,后经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证实:该店自制的火锅底料中含有罂 粟 碱、那 可 丁、蒂 巴 因等禁用物质,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接到检测报告之后,丹江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选派稽查业务骨干就此事展开调查。经调查取证发现,汪某明知火锅底料中不能添加罂 粟 壳成分,却进行了违法添加。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12月11日,丹江局将该案件移交丹江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丹江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为起到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社会效果,丹江局还邀请部分餐饮业代表及从业人员对案件进行了旁听。下一步,丹江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食品药品行刑衔接长效机制,持续严惩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捍卫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在中华饮食文化的长河中,豆制品始终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从千年传承的豆腐脑到现代创新的植物基肉替代品,大豆经过不同加工工艺,衍生出丰富多样的形态,不仅承载着中国人的味觉记忆,更以“植物蛋白之王”的身份成为当代健康饮食的核心选择。
海产类食品是指生长于海洋中的可食用动植物资源,涵盖鱼类、虾蟹、贝类、藻类等多个品类。作为“海洋给予人类的天然食材宝库”,海产类食品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拓宽饮食边界,更凭借其独特的营养结构在现代健康饮食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
在人类饮食文明的长河中,鱼类食品始终占据着关键地位。从远古人类的渔猎采集,到现代餐桌的多样料理,鱼类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满足味蕾,更以“营养宝库”的身份成为全球健康饮食的重要支柱。无论是沿海地区的日常主食,还是内陆家庭的进补选择,鱼类食品的普及性与价值认可度,都远超其他食材。
香料在人类饮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从东方的花椒、八角到西方的肉桂、迷迭香,天然香料不仅赋予食物独特风味,更承载着地域饮食的记忆。而香料之所以能展现独特香气与功能,关键在于其提取成分的存在。
药类食品成分是指添加或天然含有具有药用价值、能调节生理功能的成分的食品,既不同于普通食品,也不等同于药品。其核心特点是通过摄入特定成分,辅助改善健康状态或预防疾病,但需注意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
在传统养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融合中,灵芝孢子油作为灵芝的“液态黄金”,正逐渐成为大众关注的健康热点。它不仅保留了灵芝的核心活性成分,更通过先进提取工艺实现了有效成分的高浓度浓缩,为现代人的日常养生提供了新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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