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编辑推荐 > 儿童零食的合法化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发布
正值以"合理膳食,免疫基石"为主题的全民营养周和"520中国学生营养日"活动举办之际,全国上下都在宣传"健康中国营养先行"!基于对儿童营养状况的担忧,国家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特别提出"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儿科建设,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5月17日,《中国儿童少年营养与健康报告》的发布,聚焦儿童少年营养与健康,作为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指导手册,旨在提高儿童青少年的健康素养,引导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日,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正式发布了《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标志着儿童零食终于结束了国内标准"真空"的状况。应该说《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的发布,正赶上了儿童营养宣传的好时机,是给"520学生营养日"和马上来临的"六一儿童节"送上的一份厚礼!
有报道称"该团体标准实现了儿童零食的四个"零的突破":中国**儿童零食标准,首次给儿童零食做出定义,首次提出儿童零食营养健康要求,首次对儿童零食安全性提出要求",确实,作为一个不普通的儿童群体,她自有该群体的生理需求和营养需求,而"安全性"是作为食品的第一要求,因此,儿童零食强调"营养性"和"安全性"是非常必要的!也因此在该团体标准中提出"不含有反式脂肪酸"、"不能使用经辐照的原料"、"控制油盐糖的添加量"、"食品添加剂的指标对标婴幼儿辅食"。
《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指南》科普效果甚微
虽然早在2008年《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指南》的发布和出版,也从侧面反映出政府部门以及中国营养界对"儿童产品--零食"的营养状况担忧,出台《零食指南》也旨在帮助家长和孩子做正确的选择提供一个参考!十年后于2018年5月19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中国营养学会共同编制的《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指南(2018)》在北京发布。这一版零食指南是在《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2008)》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最新特点,经过大量调研、专家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并参考了国际上的最新研究进展编制而成。新版零食指南将更有针对性地为儿童青少年提供零食指导,配套扇形图等操作工具,使零食指南进一步科普化,但是收效甚微!公众对此还是不了解,也没有多少人关注,相关食品企业也并没有采纳使用这个"零食指南"来生产产品。面对当前的《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标的出台,不是说"泼冷水",确实也为后续的宣传推广担忧,不知道"儿童零食"的前方道路是否平坦?
团体标准的法律效力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标准化改革,我国构建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该体系由五个层级的标准构成,分别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就是在此修订版中首次亮相,法律赋予了"团体标准"一个合法身份和特定的法律效力。
2017年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和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对于团体标准的制定有了明确的指导文件,历年来也出台了团体标准相关配套的文件:
1、《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
2、《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
3、《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
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市监标技【2019】88号)
5、《202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国标委发【2020】8号
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公告(2020年第15号)
同时也开通了"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供广大社会团体(组织)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学习。
我们深刻理解到团体标准对企业发展具有相当的作用和重要的意义:
①一流企业的能力证明,自下而上,推动行标、国标的制修订,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②协同产业链上下游利益相关方,抱团发展,降低单体企业的研发投入,快速达成行业共识;
③弥补国标空白,可作为第三方认证或检验的重要依据;
④促进企业市场创新,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
⑤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⑥用于专家的教育与沟通;
⑦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标准化项目及奖项。
儿童食品的生产企业如何"扶正"身份?
市售的很多休闲零食,其绝大部分消费者就是3-15周岁的儿童,苦于没有相关的国标、行标进行规范,不能大势宣传"儿童食品",也就只能含含糊糊、玩着"擦边球",以普通食品的加工要求(产品标准和生产许可细则)生产销售给不普通的人群--儿童,市场监管部门也是没有精准的标准和条例来实施监管。那么,如今标准的出台是否相关企业就可以顺顺当当的生产销售,宣传"儿童零食"了呢?企业该怎么做,简单做了归纳,供企业参考:
1、首先,要学习了解《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自己企业的产品哪些类别可以归属到"儿童零食",这些产品需要符合哪些指标?是否需要做配方和工艺的调整?如果已经明确有几个类别的产品符合"儿童零食"的定义,而且产品的指标符合标准要求或者稍作调整即可满足要求,那就可以进行下一步;
2、要跟《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发布单位--中国副食流通协会进行咨询,是否可以采用这个标准?一般团体标准都是针对某一个特征的团体的,你们企业是否属于这个团体,能否直接采用?是否需要先加入这个协会,是否还有一些其他要求?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后方可行动;
3、如果前面两项都确定了,可以使用该团体标准了,那么还需要咨询当地的生产许可申请受理部门。虽然团体标准被赋予了法律效力,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各地方的认识程度不一样,还有一个过程,所以最好先进行沟通,确定以后再付诸实施为好。因为笔者之前碰到过一个咨询,不同省份不同的认识,有的省份直接说"团体标准不行"基于之前《三文鱼》团体标准出现过问题考虑;也有省份说"自己省内制定的团体标准表示认可,外省的不认",有些地方保护的意思,但是从团体标准的定义上来讲,它并不同于"地方标准"受地域限制,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认可外省的团体标准"是没有道理的;"县官不如现管",还是听从当地的意见为准吧;
4、如果生产许可申请受理部门工作已经做通了,则可以按要求开始申请生产许可的扩项,拿到"儿童零食"产品扩项批准后,可以进行包装设计、配方调整设计等等工作;安排生产、检测、上市销售即可。
结语:
综上所述,要合法合规生产"儿童零食"依然是"任重道远",产品标准要求出来了,还有一个个"过五关斩六将"的坎要迈!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该抓住"产品研发"的主动权,认准目标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夯实技术基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与营养的从业人员应该身体力行做好消费者教育和公众科普,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应该做好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有效资源,匹配精准信息,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工作下推进儿童营养食品、儿童零食、儿童休闲食品的创新研发,满足儿童群体的营养和消费需求!
作者简介:
Forward.Q食品发酵与酶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食品行业10多年从业经历,曾供职于国内知名婴童食品企业从事研发工作,现从事营养与健康行业的技术法规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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