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政策法规 > 《婴幼儿辅食餐》团体标准发布,婴幼儿辅食正式迈入辅食餐时代
8月24日,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制定发布的国内首 个《婴幼儿辅食餐》团体标准在北京发布。该团标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北京崔玉涛诊所、浙江宝宝馋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通过了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多轮评审核查。
近年来,随着80后、90后“精细化”养娃意识的提高,“天然、安全、健康、营养”的辅食越来越成为父母们的诉求。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婴幼儿从满 6 个月开始添加辅食,国卫健委于2020年发布的《婴幼儿喂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中也指出,婴儿6个月起应当添加辅食,逐步增加辅食添加的频次、种类和调整辅食质地,满足婴幼儿所需营养素和能量供给,确保婴幼儿良好生长发育。
所谓婴幼儿辅食是指婴儿阶段除了母乳和婴儿配方奶粉之外,为宝宝补充营养的辅助食品,常见的有婴儿米粉、面条、各种肉泥果泥、饼干、磨牙棒等。随着婴儿辅食成为刚需性的存在,各类辅食产品应运而生,而家长们对辅食产品的安全性则是慎之又慎。
据了解,为规范婴儿辅食产业的发展,我国已经出台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此次制定发布的《婴幼儿辅食餐》团体标准,则在“辅食”的基础上提出了“辅食餐”的概念,进一步满足婴儿一餐份辅食喂养的营养需求。
《婴幼儿辅食餐》团体标准规定了婴幼儿辅食餐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净含量、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该标准适用于6-36月龄婴幼儿的辅食餐,包括辅食粥、辅食面、辅食饭等。
该标准规定,婴幼儿辅食餐按照所使用的婴幼儿年龄段可分为6月龄+、7月龄+、8月龄+、10月龄+和12月龄+。每餐份辅食餐提供的食物种类不应少于3类。除谷薯类外,应至少添加其他肉类、奶类、蛋类、维生素 A 丰富的蔬果(不包括果汁)、其他蔬果(不包括果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类这6类食物中的两类。
同时,团体标准还规定,辅食宜保持原味,适用于12月龄内婴儿的辅食餐不宜添加盐、糖及刺激性调味品,适用12月龄+的产品逐渐尝试淡口味。
此外,在“技术要求”方面,团体标准分别对6月龄+、7月龄+、8月龄+、10月龄+和12月龄+辅食餐的质地/性状、颗粒度、长度、能量、蛋白质进行了细致的规定。(详细内容可查看下文链接)
《婴幼儿辅食餐》团体标准,无疑会进一步规范婴幼儿辅食市场的发展,同时,该标准也让婴幼儿辅食真正迈入辅食餐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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