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加工包装机械 > 农残限量标准如何完善? 农业农村部的硬核答复来了
2019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以下简称“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826号建议——关于加快完善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建议进行了详细地答复。回复中指出,截止目前,农业农村部共审议通过农药残留限量标准7400余项,清理整合制定残留检测方法标准114项,基本涵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日常消费农产品,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众所周知,为减少农作物病虫害,增加作物产量,在培育农作物时都会适当使用农药。然而,随着规模化农业的发展,农药滥用问题日渐凸显。虽然农药的喷洒对于保证作物的产量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过量农药的使用致使农作物表皮乃至内里都残留有大量的农药。人体若长期摄入带有超标农药残留的食物会给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商海。因此,加快制定相关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迫在眉睫。
近些年来,农业农村部狠抓力度、维度、速度和精度,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规则,逐步建立了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及标准制定技术规范相衔接并与国际规则相接轨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如,“十三五”以来,先后颁布了六个关于农药残留限量的指南,建立了科学的膳食风险评估原则和标准制定技术规范。此后又颁布实施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2、GB 2763—2014和GB 2763—2016。目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也即将发布,将包含483种农药的7107项残留限量标准。
虽然我国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起步较晚、科研基础弱、技术数据少等原因,与发达国家标准数量相比,与我国质量兴农、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残留标准体系建设仍任重道远。当前,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农药残留标准覆盖范围有待提高;2.蔬菜及特色农产品标准有待增加;3.农药残留检测方法配套性亟待完善;4.一律限量和进口限量标准有待制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努力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在下一步工作计划中指出,要在“质量兴农、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围绕《方案》的既定目标,狠抓特色作物限量、配套检测方法及一律限量等标准的制定,持续协调推进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具体工作计划为:1.抓源头,推进群组化登记与标准制定;2.抓同步,加快标准制定和农残方法配套;3.抓创新,探索制定一律限量和进口限量。
此外,对照《方案》目标,农业农村部下一步将加快制定约3000项标准,及时更新豁免农药名单,逐步构建由一般程序、豁免限量、一律限量、进口限量构成的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切实落实好“质量兴农、绿色发展”的要求。
在中华饮食文化的长河中,豆制品始终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从千年传承的豆腐脑到现代创新的植物基肉替代品,大豆经过不同加工工艺,衍生出丰富多样的形态,不仅承载着中国人的味觉记忆,更以“植物蛋白之王”的身份成为当代健康饮食的核心选择。
海产类食品是指生长于海洋中的可食用动植物资源,涵盖鱼类、虾蟹、贝类、藻类等多个品类。作为“海洋给予人类的天然食材宝库”,海产类食品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拓宽饮食边界,更凭借其独特的营养结构在现代健康饮食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
在人类饮食文明的长河中,鱼类食品始终占据着关键地位。从远古人类的渔猎采集,到现代餐桌的多样料理,鱼类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满足味蕾,更以“营养宝库”的身份成为全球健康饮食的重要支柱。无论是沿海地区的日常主食,还是内陆家庭的进补选择,鱼类食品的普及性与价值认可度,都远超其他食材。
香料在人类饮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从东方的花椒、八角到西方的肉桂、迷迭香,天然香料不仅赋予食物独特风味,更承载着地域饮食的记忆。而香料之所以能展现独特香气与功能,关键在于其提取成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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