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政策法规 > 湖北丹江口: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被告人登报道歉
8月17日,湖北省丹江口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登报道歉。
据悉,今年6月26日,丹江口市检察院以汪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禁止汪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汪某在省级以上的媒体赔礼道歉并发布消费警示。
汪某称其于2017年10月3日在丹江口市大沟路菜市场后门一位卖菜老人手中购买3个罂 粟 壳,于2017年10月23日晚、11月15日晚先后两次将购买的罂 粟 壳放入火锅底料中熬制。2017年11月16日于丹江口市阳光肥牛火锅店内抽检的两次底料中,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8】3号文件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在此我为我的无知和鲁莽向广大消费者致以最真诚的道歉,希望大家对我的过错予以最严厉的批评,我会好好悔罪,争当做一个好公民,多为社会做贡献,希望大家能给我一次机会。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火锅闻的香,不一定吃的香,如果吃到没有尝试过的味道,一定要加以防范。”汪某登报道歉的同时还发布了消费警示。
据悉,该案是丹江口市查办的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丹江口市首例登报道歉并发布消费警示的案例,希望通过本案的办理,对其他食品安全领域经营者起到警示、教育、纠正的作用,同时提升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与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在中华饮食文化的长河中,豆制品始终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从千年传承的豆腐脑到现代创新的植物基肉替代品,大豆经过不同加工工艺,衍生出丰富多样的形态,不仅承载着中国人的味觉记忆,更以“植物蛋白之王”的身份成为当代健康饮食的核心选择。
海产类食品是指生长于海洋中的可食用动植物资源,涵盖鱼类、虾蟹、贝类、藻类等多个品类。作为“海洋给予人类的天然食材宝库”,海产类食品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拓宽饮食边界,更凭借其独特的营养结构在现代健康饮食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
在人类饮食文明的长河中,鱼类食品始终占据着关键地位。从远古人类的渔猎采集,到现代餐桌的多样料理,鱼类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满足味蕾,更以“营养宝库”的身份成为全球健康饮食的重要支柱。无论是沿海地区的日常主食,还是内陆家庭的进补选择,鱼类食品的普及性与价值认可度,都远超其他食材。
香料在人类饮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从东方的花椒、八角到西方的肉桂、迷迭香,天然香料不仅赋予食物独特风味,更承载着地域饮食的记忆。而香料之所以能展现独特香气与功能,关键在于其提取成分的存在。
药类食品成分是指添加或天然含有具有药用价值、能调节生理功能的成分的食品,既不同于普通食品,也不等同于药品。其核心特点是通过摄入特定成分,辅助改善健康状态或预防疾病,但需注意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
在传统养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融合中,灵芝孢子油作为灵芝的“液态黄金”,正逐渐成为大众关注的健康热点。它不仅保留了灵芝的核心活性成分,更通过先进提取工艺实现了有效成分的高浓度浓缩,为现代人的日常养生提供了新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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