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市场动态 > 江苏通报8批次不合格食品,苏果超市有售
食品伙伴网讯 8月15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发布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9类食品4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糕点不合格4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饮料不合格2批次。
糕点不合格4批次,苏果超市所售金丝馓子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产品中,糕点不合格4批次,其中苏果超市(常州金坛)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徐州平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馓子,生产日期为2018-04-2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
过氧化值是表征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指标,反映产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产品中过氧化值应不得超过0.25g/100g。产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或最终产品油脂氧化。
另外3批次不合格糕点分别为:武进区雪堰苏盛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为无锡市利男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味斋香酥片(油炸类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4-04,霉菌超标;天宁区红梅汉姣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为无锡易麦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滋养黑米味面包,生产日期为2015-05-2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超标;钟楼区邹区好丽华休闲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为无锡市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糕(原味)(烘烤类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5-22,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抽检中还发现2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分别为:常州市金坛方山泉水厂(普通合伙)销售的,标称为常州市金坛方山泉水厂(普通合伙)生产的方山泉纯净水;常州市金坛区现代水厂销售的,标称为常州市金坛区现代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本菌普遍存在,而在潮湿环境尤甚。饮用水中超标可能是由于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有关。
2批次蔬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另外,还有2批次蔬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分别为:常州市凌家塘子友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锡山区羊尖龙华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罗汉笋,生产日期为2018-03-26;天宁区红梅福点调味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为泰州老坛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坛子鱼酸菜(酱腌菜),生产日期为2018-02-02。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腌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超过0.1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食药监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无锡、徐州、常州、泰州等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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