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市场动态 > 苏州市食药监局接到多起桶装水投诉 集体约谈72家生产企业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是饮用水的消费旺季。最近,苏州市食药监局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举报,称购买到的桶装水有异味或存在异物等问题。对此,该局集体约谈了72家生产企业,并发出桶装饮用水的消费提示。
桶装水高温天存在质量风险
一消费者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举报称,今年5月13日购买了苏州某公司生产的4升天然泉水一桶,生产日期为4月27日,保质期45天。饮用时发现水有明显异味,且家人饮用后有身体不适现象。监管部门与厂家联系过后,其工作人员也承认有异味,并达成调解。据悉,最近一段时间市食药监局已接到多起类似的消费投诉。
据了解,桶装水产品每年的监督抽检合格率,在所有食品类别中相对较低,主要是微生物指标易超标。比如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集体约谈72家饮用水企业
为落实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食药监局日前集体约谈全市72家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该局副局长杭颖表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也发现了部分企业存在守法意识不强、风险隐患较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等情况。这次约谈主要是提醒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来开展生产,不能为了提高产量放松要求;在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等方面要狠下功夫;企业要从问题疫苗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正视存在的问题,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认真做好风险隐患排查。
市民如何选购桶装饮用水
市民在消费中应该如何选购桶装饮用水呢?市食药监局提示,一是选水店。销售桶装水的门店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店内整洁卫生,管理规范。消费者不应购买私自灌装、来路不明的“地下加工水”。二是识标签。桶装水标签应清晰、醒目,并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是查水桶。购买时要检查大桶水的桶盖是否密封。桶盖不密封,水容易受到细菌污染。尽量挑选新桶装的水,旧桶使用时间长,内壁会不光滑,特别是存放矿泉水的桶,内壁易产生矿物质沉淀,不易清洗干净,会滋生细菌。四是观水质。观察桶装水是否澄清、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品尝时应无异味、无异嗅。五是善保存。开封后的桶装水应尽快用完。存放时间越长,细菌物污染的风险就越高。启封后的桶装水应存放在阴凉、避光处。六是防污染。要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防止对桶装水造成二次污染。用后的空桶应存放在干净处等候回收,不要往桶里倒脏水、丢烟头、塞污物等。
,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桶装饮用水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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