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市场动态 > 蚌埠:八类食品被禁止在小作坊生产
日前,蚌埠市食药监局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各类产品的风险程度,经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了《蚌埠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批)》,已向社会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此次我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围绕在粮食加工品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类,调味品类,方便食品类,冷冻饮品类,速冻食品类,酒类,蜂产品共八大类。其中,小磨香油、米酒(醪糟)、农户自产自销的蜂蜜、蜂王浆、蜂花粉除外。
“这八类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对设备要求较高,风险较大,因小作坊没有足够的设备设施,所以纳入此次禁止名录。”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杨宝鼎介绍,其中,粮食加工类中小麦粉里的专用小麦粉被列为小作坊禁止加工的食品种类之一。“例如面粉包装袋上标有‘专用饺子粉’、‘专用面包粉’等等,”杨宝鼎说,为了改变小麦粉属性,需要在小麦粉内添加不同的食品添加剂用来改变小麦粉,使之增筋,这项工艺过程较复杂,必须要求专用的设备进行添加,而小作坊内大多条件简陋,没有这类专业设施设备。
记者了解到,白酒也纳入了小作坊禁止生产名录内。“前期,市食药监局对我市白酒小作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掌握了辖区内白酒小作坊生产经营单位的现状。”杨宝鼎告诉记者,在现场调研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些白酒小作坊没有发酵池,经营户用塑料桶等塑料设备进行发酵,这样不可避免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塑化剂。“白酒包含三种,一种是固态发的 、一种液态发的、一种是固液发的,这三种均全部禁止,不允许小作坊进行生产。”
据了解,此次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暂定有效期为五年,在食品安全风险基础上,会及时地进行修正和调整。“明确禁止小作坊生产这些高风险食品,可有效降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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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饮食文明的长河中,鱼类食品始终占据着关键地位。从远古人类的渔猎采集,到现代餐桌的多样料理,鱼类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满足味蕾,更以“营养宝库”的身份成为全球健康饮食的重要支柱。无论是沿海地区的日常主食,还是内陆家庭的进补选择,鱼类食品的普及性与价值认可度,都远超其他食材。
香料在人类饮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从东方的花椒、八角到西方的肉桂、迷迭香,天然香料不仅赋予食物独特风味,更承载着地域饮食的记忆。而香料之所以能展现独特香气与功能,关键在于其提取成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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