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政策法规 > 酵母抽提物新国标七月一日实施 会对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随着人们对食品健康美味的追求,酵母抽提物作为天然的鲜味食品配料,已广泛应用于酱油、复合调味料、方便面等领域,起到了改善食品风味、减盐降糖、清洁标签的作用,国内市场每年复合增长率达20%以上。据国家标准委网站消息,新版酵母抽提物(简称YE)国家标准《酵母产品质量要求 第2部分:酵母加工制品》(GB/T 20886.2-2021),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标准的修订,旨在通过标准引领食品企业使用更高质量的酵母抽提物产品,加速市场规范化发展,酵母抽提物头部企业的产品研发方向也将更加明确。本次新标准修改间隔13年,内容变化较大,不但对酵母抽提物产品进行了重新定义和分类,而且提高了酵母抽提物作为基料的含量要求。按照新国标,酵母抽提物基料<55%的产品将不再属于酵母抽提物。作为本次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对来自企业的部分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企业采购的酵母抽提物产品会有变化吗?
答:包装上会有部分变化。
如果以前采购的是 “酵母抽提物(纯品型)”,今后采购的产品名称没有变化,仍为“酵母抽提物(纯品型)”,产品的标准号将由原来的“GB/T 23530-2009”更改为“GB/20886.2-2021”。
如果以前采购的是 “酵母抽提物(I+G型)”,今后采购的产品名称将由原来的“酵母抽提物(I+G型)”更改为“酵母抽提物(核苷酸型)”,产品的标准号将由原来的“GB/T 23530-2009”更改为“GB/20886.2-2021”。
如果以前采购的是酵母抽提物(风味型),对于酵母抽提物基料≥55%的产品,今后采购的产品名称将由原来的“酵母抽提物”更改为“风味型酵母抽提物”,产品的标准号将由原来的“GB/T 23530-2009”更改为“GB/20886.2-2021”;对于酵母抽提物基料<55%的产品,今后采购的产品名称由原来的“酵母抽提物”更改为“复合调味料”,产品的标准号将由原来的“GB/T 23530-2009”更改为“GB 31644-2018”。
除此之外,其他酵母抽提物产品会根据新国标的定义重新修改名称为酵母自溶物、风味型酵母自溶物、酵母细胞壁、非活性食用酵母等。
问:产品包装上的配料标识需要修改吗?
答: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如果以前使用的是纯品型或I+G型酵母抽提物,产品标签无需做任何修改,配料表上仍标注为“酵母抽提物”。
如果使用的是含酵母抽提物基料或者酵母全细胞成分而制成的产品,则需要在2022年7月1日之前将产品标签中的“酵母抽提物”修改为“风味型酵母抽提物” “复合调味料” “酵母自溶物” “风味型酵母自溶物”等新国标名称。
问:不修改包装上的配料标识可以吗?
答:如不想做产品配料标识上的任何修改,建议及时将所使用酵母抽提物产品升级为纯品型或核苷酸型酵母抽提物。
亚麻籽(Linseed),又称胡麻籽,是一种源自亚麻科亚麻属植物亚麻的干燥成熟种子。这种一年生草本植物原产于印度,后通过丝绸之路传入中国,尤其是在甘肃和内蒙古地区。
越橘(学名:Vaccinium vitis-idaea L.),又称欧洲越橘、山越橘,是一种原产于欧洲北部和中部山区的落叶灌木。越橘果实富含多种生物活性成分,尤其是花青素,这种成分赋予了越橘强大的抗氧化能力和多种健康益处。
我国青梅产量占世界总产量70%,目前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4个产区,种植面积和产量呈逐年扩大和增长趋势。青梅含酸量高,含糖较低,且存在涩味,鲜食风味欠佳,消费者难于接受,因此主要是以半加工产品或加工成蜜饯、果脯、原汁、复合果汁饮料、果酱、果醋、浸泡果酒、发酵果酒、乌梅、青梅精等。
姜黄(Curcuma longa L.)是姜科姜黄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其地下根茎呈不规则圆柱形或卵圆形,表皮深黄色至棕褐色,内部组织因富含姜黄素呈现鲜明的橙黄色。这种植物原产于南亚次大陆,喜温暖湿润气候,现广泛栽培于中国南方诸省及东南亚地区。
在当今健康意识日益增强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具有健康功效的天然成分关注度不断提升。β-葡聚糖作为一种广泛存在于自然界的活性成分,因其来源不同而展现出各异的生理活性和免疫调节能力。β-葡聚糖源自酵母细胞壁内层,是一种天然、高活性的营养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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