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市场动态 > 韩国拟修改《食品法典》
7月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36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在可以以片剂形态生产的食品中增加饮料浓浆及果蔬加工品。
2. 应进行灭菌处理的产品中pH值在4.6以下的酸性食品可进行杀菌生产。
3. 修改食品辐照处理标准:在食品辐照处理可使用的线种中增加X射线。使用X射线对食品进行辐照处理时,电子射线加速器应调至5 MeV以下。
4. 修改面包类的致病菌规格适用对象:加热处理后食用的半成品面包产品不适用致病菌的限量要求。
5. 删除食盐中总氯的规格及试验法。
6. 修改餐饮企业烹饪食品的相关标准规格:当餐饮企业烹饪食品与“第5章 各类食品的标准及规格”中规定的加工食品相似时,可以适用该加工食品适用的食品添加剂标准、规格。
7. 修改食品原料目录:在附表1“食品中可使用的原料目录”中增加Tuber borchii Vitt.、Anguilla bicolor)、Brown crab(Cancer pagurus)、Common edible cockle(Cerastoderma edule)、 European hake(Merluccius merluccius)、European squid(Loligo vulgaris)6种原料。在附表2“食品中限制使用的原料”中增加Gluconacetobacter europaeus,合并Corynebacterium ammoniagenes的重复使用条件目录。将仅限申请人可以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手指柠檬登载到附表3“临时标准、规格中转换的原料”。明确食品原料目录中的品种名称、别名、学名、可使用部位等。
8. 修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适用对象:将因安全性等的问题在国内不允许使用的无机砷制剂洛克沙砷等2种兽药增加到食品中不得检出的物质中。
9. 新设定及修改双胍辛胺等160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10. 新设定及修改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新设定氟雷拉纳的分类。将因安全性等问题在韩国国内被取消使用许可的阿散酸增加到食品中不得检出的物质中,删除现行的残留限量标准。
11. 新设定畜水产品的残留限量标准:新设定氟唑菌酰羟胺的残留限量标准。
12. 新设定及修改一般试验法中金属性异物、维生素A、维生素E、氟唑菌酰羟胺、链霉素、多种农药成分、利用分析技术兽药残留、贝类及甲壳类中记忆丧失性贝类毒素的试验法相关内容。
13. 为了反映其他法律的修改事项,明确《食品法典》中的相关语句。
在中华饮食文化的长河中,豆制品始终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从千年传承的豆腐脑到现代创新的植物基肉替代品,大豆经过不同加工工艺,衍生出丰富多样的形态,不仅承载着中国人的味觉记忆,更以“植物蛋白之王”的身份成为当代健康饮食的核心选择。
海产类食品是指生长于海洋中的可食用动植物资源,涵盖鱼类、虾蟹、贝类、藻类等多个品类。作为“海洋给予人类的天然食材宝库”,海产类食品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拓宽饮食边界,更凭借其独特的营养结构在现代健康饮食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
在人类饮食文明的长河中,鱼类食品始终占据着关键地位。从远古人类的渔猎采集,到现代餐桌的多样料理,鱼类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满足味蕾,更以“营养宝库”的身份成为全球健康饮食的重要支柱。无论是沿海地区的日常主食,还是内陆家庭的进补选择,鱼类食品的普及性与价值认可度,都远超其他食材。
香料在人类饮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从东方的花椒、八角到西方的肉桂、迷迭香,天然香料不仅赋予食物独特风味,更承载着地域饮食的记忆。而香料之所以能展现独特香气与功能,关键在于其提取成分的存在。
药类食品成分是指添加或天然含有具有药用价值、能调节生理功能的成分的食品,既不同于普通食品,也不等同于药品。其核心特点是通过摄入特定成分,辅助改善健康状态或预防疾病,但需注意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
在传统养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融合中,灵芝孢子油作为灵芝的“液态黄金”,正逐渐成为大众关注的健康热点。它不仅保留了灵芝的核心活性成分,更通过先进提取工艺实现了有效成分的高浓度浓缩,为现代人的日常养生提供了新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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