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政策法规 > 维护食品安全,政府与企业应各司其职
昨天本报头版报道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情况。去年,我市完成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达到83.7%,但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风险隐患。如南京"外婆家"被曝光等案,反映出企业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责任人,应当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维护食品安全,必须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这要求政府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明确哪些事情要做,哪些事情尽量不做,控制好"有形之手"的位置和力道,协助"无形之手"发挥作用。
过去,政府部门常常是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主导力量,企业虽是行为主体,却往往处于被动、配合的地位。按理说,企业应当建立主动自查的常态化机制,发现问题自行整改;发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的,得立即停产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还要主动监测其上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但一直以来,或因消费者投诉,或因"知情人士"曝光,或因监管部门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后发现问题,而企业表现得后知后觉,事后"道歉""公关"以图修补公众信任,才是人们更熟悉的"操作"。
在确保食品安全方面,企业本该是最积极进取的一群人,但事实常常并非如此,分析起来有多重原因,如常态化自查会提高成本,被发现问题的概率不太高,被罚的平均力度也不太大等等;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失,企业主导者缺乏企业家精神。政府部门承担了许多本该由企业承担的责任,可以说是在不成熟的市场条件下,不得已而为之,但如今,市场的发展、政府的转型,都在呼吁相关工作尽快步入下一个阶段,请政府和企业各司其职。
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是企业的责任,政府的职责是给市场上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创造更优环境,以环境倒逼并帮助企业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的水平。所以,政府最主要的任务在于做那些企业做不了或很难做成的事,包括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鼓励社会监督等。在这些方面,我市已有一定经验,也列出了下一步计划和时间表,如今年将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肉制品覆盖60%、食用植物油覆盖70%等。
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旦建立起来,全链条监督都将更方便,因而更广泛。与此同时,通过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鼓励社会监督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将会敦促企业更有意识地主动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渐淘汰那些麻木不仁、心存侥幸的不负责任的企业,净化行业风气。在这样的价值取向和环境熏陶下,那些更具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更具企业家精神的企业人,也会得到更明确的市场认可和公众信赖。(吴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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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人工智能正从算法与实验室中走出,进入钢铁与蒸汽交错的工业现场。在食品机械制造领域,这场智能化浪潮悄然改变了我们对生产线的认知:它不再只是传送带和机械臂的堆叠,而是一个拥有“感知—分析—决策—执行”闭环的动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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