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营养保健品 > 安徽省消保委发布消费提醒,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近年来,作为消费升级的重要代表,进口食品、保健食品逐渐走俏市场。但是,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市场长期存在的顽疾,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安徽省消保委近日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科学理性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
“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任务。 ”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吴瑞卿说,它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和虚假宣传;二是采用发布虚假广告和不正当手段推销产品,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其中针对中老年人和病人的欺诈行为较多;三是故意混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三者概念,特别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宣称疗效,消费者很难辨识,容易上当受骗。
这些行为都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例如,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可以调节机体的某些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的保健品,必须经过注册或备案。“保健食品外包装上都有一个蓝色标识,它的下方有相关批准文号以及批准的管理部门,这被业内俗称为‘蓝帽子’模式,相当于合法牌照。 ”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洪兰说。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依法备案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
今年初,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13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从整治情况看,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经营行为上。肆意夸大保健功能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标明具体使用人群,把普通食品包装成特殊保健食品等。 ”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监管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是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 “要去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有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 ”吴瑞卿表示。
同时,要看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产品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广告宣传,是食品特别是保健食品营销的基本手段。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世上没有药,保健食品根本不是药品,就更不可能包治百病。 ”吴瑞卿说。
亚麻籽(Linseed),又称胡麻籽,是一种源自亚麻科亚麻属植物亚麻的干燥成熟种子。这种一年生草本植物原产于印度,后通过丝绸之路传入中国,尤其是在甘肃和内蒙古地区。
越橘(学名:Vaccinium vitis-idaea L.),又称欧洲越橘、山越橘,是一种原产于欧洲北部和中部山区的落叶灌木。越橘果实富含多种生物活性成分,尤其是花青素,这种成分赋予了越橘强大的抗氧化能力和多种健康益处。
我国青梅产量占世界总产量70%,目前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4个产区,种植面积和产量呈逐年扩大和增长趋势。青梅含酸量高,含糖较低,且存在涩味,鲜食风味欠佳,消费者难于接受,因此主要是以半加工产品或加工成蜜饯、果脯、原汁、复合果汁饮料、果酱、果醋、浸泡果酒、发酵果酒、乌梅、青梅精等。
姜黄(Curcuma longa L.)是姜科姜黄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其地下根茎呈不规则圆柱形或卵圆形,表皮深黄色至棕褐色,内部组织因富含姜黄素呈现鲜明的橙黄色。这种植物原产于南亚次大陆,喜温暖湿润气候,现广泛栽培于中国南方诸省及东南亚地区。
在当今健康意识日益增强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具有健康功效的天然成分关注度不断提升。β-葡聚糖作为一种广泛存在于自然界的活性成分,因其来源不同而展现出各异的生理活性和免疫调节能力。β-葡聚糖源自酵母细胞壁内层,是一种天然、高活性的营养成分。
卵磷脂软胶囊是一种以卵磷脂为主要成分制成的保健食品,因其对人体脑部功能和脂质代谢具有显著益处,受到广泛关注。卵磷脂软胶囊能够为身体提供丰富的磷脂类物质,帮助维护细胞膜的完整性和功能,是现代人群健康养护的重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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