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市场动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新版标准发布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等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5号),其中GB2716-2018系对《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7102.1-2003)等两个GB整合修订而成,主要修订特征如下:
首先,完善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煎炸过程中植物油羰基价指标。
其次,对不同植物原油酸价分别规定,如米糠油、棕榈(仁)油、玉米油、橄榄油、棉籽油、椰子油等。
第三,对溶剂残留指标进行修订,将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溶剂残留量下调为≤20mg/kg,并增加“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的要求,不再对植物原油要求溶剂残留指标。
第四,对植物油命名和标识要求,如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的要求,并鼓励在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中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
第五,对各种食用植物油比例标注要求,生产者可在配料表中或配料表的临近部位使用不小于配料标示的字号,选择a.大豆油(50g/100g)、玉米油(30g/100g)、菜籽油(20g/100g);或b.大豆油(50%)、玉米油(30%)、菜籽油(20%);或c.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添加比例为5:3:2等3种方式中任意一种或其它类似表意相同的标示方式,标注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并且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10%,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5%。以上,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相关规定要求即可。
第五,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生产者可自愿标示,但食用植物调和油中大于2%脂肪酸的标示应独立于营养成分表之外。
GB2716-2018根据不同品种植物油特点,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而成,标准精准使用对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确保食品安全有着较大的现实意义。
脱氧剂又名吸氧剂,是一组易与游离氧、溶解氧发生反应的化学混合物,可在规定时间内将包装容器内的氧气体积分数降低至0.1% 以下并保持一定时间的产品。脱氧剂根据原材料的不同可分为以无机物为主要组成成分的无机类吸氧剂和以有机物为主要组成成分的有机类吸氧剂,其中无机类吸氧剂以铁系、亚硫酸盐系为代表,应用较为广泛,其他还有铂、铑、钯等加氢催化剂型的吸氧剂。
与健康的体魄相比,拥有一个健康的大脑似乎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且不说快节奏的社会环境导致的失眠、健忘等问题,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群会出现无法逆转的脑健康疾病。
近期,烘焙行业新闻不断,先是海底捞旗下烘焙品牌“拾㧚耍・SCHWASUA”在杭州开业,显示出巨头对烘焙赛道的看好;可另一边,杭州知名烘焙品牌“欢牛蛋糕屋”深夜发文致歉,将停止运营。
为了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富民产业升级,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安徽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今日发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近期,冻芒果、冻柿子等冻水果冰淇淋在市场迅速走红,河南经销商老方计划打造冻水果冰淇淋专区的举动,正是这股热潮的缩影。这类产品以“极简”配料表为卖点,与“一支冰淇淋全是料”的“极繁”趋势形成鲜明对比,其背后蕴含的市场逻辑和发展潜力值得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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