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市场动态 > 浓香白酒新标准出炉 五粮液洋河等参与制定泸州老窖缺席
近日,国家标准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浓香型白酒》(报批稿)等3项食品领域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4日。
据了解,该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酒业协会、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起草。值得注意的是,素有“浓香鼻祖,酒中泰斗”之称的泸州老窖却未被邀请参与起草标准。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事件联系泸州老窖,但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回复。
据悉,早在2014年,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4年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列入修订计划。
查阅新修改的《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报批稿)后发现,新标准代替了原有的GB/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在产品定义、酸酯总量、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将有利于浓香型白酒特别是低度浓香型白酒未来的发展。
在具体内容上,新标准修改了浓香型白酒英文名称,将浓香型白酒的定义修改为“以粮谷为原料,采用浓香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泥窖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
同时,新标准增加了酸酯总量的定义,具体表述为“单位体积白酒中总酸和总酯的总含量”,且规定酸酯总量以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毫摩尔数表示,单位为mmol/L,根据浓香型白酒样品的检测数据,酸酯总量设置如下:酸酯总量(高度酒优级)≥35.0(mmol/L);酸酯总量(高度酒一级)≥30.0(mmol/L);酸酯总量(低度酒优级)≥25.0(mmol/L);酸酯总量(低度酒一级)≥20.0(mmol/L)。
另一个很重要的改变是,新标准调整了浓香型白酒高度酒和低度酒的酒精度指标。将浓香型白酒的酒精度调整为高度酒:45%vol≤酒精度≤68%vol,低度酒:25%vol≤酒精度<45%vol。
在感官要求方面,新标准对高度酒感官要求和低度酒感官要求在“色泽和外观、香气、口味口感、风格”的相关描述进行了修改;在理化要求中,新标准以“己酸+己酸乙酯”代替己酸乙酯,并对理化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此外,新标准增加了白酒中酸酯总量的测定方法和白酒中己酸含量的测定方法。
浓香型白酒在我国白酒行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一直占据着白酒消费的主流市场。伴随酿酒技术和工艺的不断进步与创新,近年来白酒香型日渐增多、各种流派相继涌现。业内人士表示,新国标将成为衡量、验证浓香型白酒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关专家表示,《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修订将会带动其他香型白酒标准的修订,进一步完善我国白酒技术标准体系,保障了我国传统优势白酒产业保持健康有序发展,还能促进我国酒精饮料市场逐渐与国际接轨,有助于我国相关产品“走出去”。
此外,对于低度浓香白酒生产企业来说,修订后的标准更加科学、严谨、合理,有利于企业指导生产,保障食品安全,提升低度浓香白酒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中华饮食文化的长河中,豆制品始终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从千年传承的豆腐脑到现代创新的植物基肉替代品,大豆经过不同加工工艺,衍生出丰富多样的形态,不仅承载着中国人的味觉记忆,更以“植物蛋白之王”的身份成为当代健康饮食的核心选择。
海产类食品是指生长于海洋中的可食用动植物资源,涵盖鱼类、虾蟹、贝类、藻类等多个品类。作为“海洋给予人类的天然食材宝库”,海产类食品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拓宽饮食边界,更凭借其独特的营养结构在现代健康饮食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
在人类饮食文明的长河中,鱼类食品始终占据着关键地位。从远古人类的渔猎采集,到现代餐桌的多样料理,鱼类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满足味蕾,更以“营养宝库”的身份成为全球健康饮食的重要支柱。无论是沿海地区的日常主食,还是内陆家庭的进补选择,鱼类食品的普及性与价值认可度,都远超其他食材。
香料在人类饮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从东方的花椒、八角到西方的肉桂、迷迭香,天然香料不仅赋予食物独特风味,更承载着地域饮食的记忆。而香料之所以能展现独特香气与功能,关键在于其提取成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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