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市场动态 > 十堰市食药监局抽检食品2批次不合格
7月13日,十堰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饮料、酒类9类食品共2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蔬菜制品3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饮料5批次、酒类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位于郧西县河夹镇杨家湾村一组的郧西县河夹镇河南油坊生产加工的食用调和油,酸价检验结果为3.9mg/g,标准规定为≤3mg/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位于郧西县土门镇土门村二组的郧西县旭葱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的酸豇豆,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使用量比例之和检验结果为1.15,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郧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在中华饮食文化的长河中,豆制品始终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从千年传承的豆腐脑到现代创新的植物基肉替代品,大豆经过不同加工工艺,衍生出丰富多样的形态,不仅承载着中国人的味觉记忆,更以“植物蛋白之王”的身份成为当代健康饮食的核心选择。
海产类食品是指生长于海洋中的可食用动植物资源,涵盖鱼类、虾蟹、贝类、藻类等多个品类。作为“海洋给予人类的天然食材宝库”,海产类食品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拓宽饮食边界,更凭借其独特的营养结构在现代健康饮食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
在人类饮食文明的长河中,鱼类食品始终占据着关键地位。从远古人类的渔猎采集,到现代餐桌的多样料理,鱼类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满足味蕾,更以“营养宝库”的身份成为全球健康饮食的重要支柱。无论是沿海地区的日常主食,还是内陆家庭的进补选择,鱼类食品的普及性与价值认可度,都远超其他食材。
香料在人类饮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从东方的花椒、八角到西方的肉桂、迷迭香,天然香料不仅赋予食物独特风味,更承载着地域饮食的记忆。而香料之所以能展现独特香气与功能,关键在于其提取成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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