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市场动态 > 齐齐哈尔市食药监局通告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18年7月9日,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2018年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齐齐哈尔市2家生产经营企业。
一、齐齐哈尔泰来县鑫中心超市检验的1批次牛板筋。
(一)抽检基本情况。齐齐哈尔泰来县鑫中心超市检验的1批次牛板筋,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员经现场调查,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问题食品,企业生产(购进)100袋,共计4公斤,货值200元,已销售100袋,共计4公斤,该产品已出售,无法召回。
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60元;2.处50000元罚款。3.罚没款共计:50760元。
二、齐齐哈尔泰来县鑫中心超市检验的1批次酵芯笨烧酱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齐齐哈尔泰来县鑫中心超市检验的1批次酵芯笨烧酱油,经抽样检验,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员经现场调查,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问题食品,企业生产(购进)24瓶,共计36公斤,货值240元,已销售24瓶,共计36公斤,因在零售环节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8元;2.处50000元罚款。3.罚没款共计:52048元。
三、齐齐哈尔建华区荣昌食品批发部检验的1批次牛板筋(酱卤肉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齐齐哈尔建华区荣昌食品批发部检验的1批次牛板筋(酱卤肉制品),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员经现场调查,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问题食品,企业生产(购进) 600袋,共计24公斤,货值840元,已销售600袋,共计24公斤,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由于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采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因此免于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在中华饮食文化的长河中,豆制品始终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从千年传承的豆腐脑到现代创新的植物基肉替代品,大豆经过不同加工工艺,衍生出丰富多样的形态,不仅承载着中国人的味觉记忆,更以“植物蛋白之王”的身份成为当代健康饮食的核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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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饮食文明的长河中,鱼类食品始终占据着关键地位。从远古人类的渔猎采集,到现代餐桌的多样料理,鱼类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满足味蕾,更以“营养宝库”的身份成为全球健康饮食的重要支柱。无论是沿海地区的日常主食,还是内陆家庭的进补选择,鱼类食品的普及性与价值认可度,都远超其他食材。
香料在人类饮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从东方的花椒、八角到西方的肉桂、迷迭香,天然香料不仅赋予食物独特风味,更承载着地域饮食的记忆。而香料之所以能展现独特香气与功能,关键在于其提取成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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