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市场动态 > 株洲市食药监局抽检食品18批次不合格
7月3日,株洲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期发布的抽检食品信息涉及豆制品、水产制品、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肉制品、保健食品、其他食品(食盐)9个食品大类,共334批次,其中合格食品316批次,不合格食品18批次。
抽检豆制品60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水产制品40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其中36批次检验结果合格,4批次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抽检饮料24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耗氧量(以O?计)、溴酸盐、硝酸盐(以NO?ˉ计)、亚硝酸盐(以NO?ˉ计)、大肠菌群、粪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 铜绿假单胞菌、偏硅酸、溶解性总固体、钾、钙、镁、钠,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蔬菜制品48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n=5)、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其中44批次检验结果合格,4批次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
抽检水果制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苋菜红、赤藓红、亮蓝、大肠菌群(n=5)、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n=5)、霉菌,其中19批次检验结果合格,1批次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抽检糕点24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n=5)、菌落总数(n=5)、霉菌、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富马酸二甲酯、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纳他霉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其中16批次检验结果合格,8批次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标签审核。
抽检肉制品48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铬(以Cr计)、 胭脂红,其中47批次检验结果合格,1批次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抽检保健食品40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他达拉非、西地那非、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伐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氨基他达拉非、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烟酸,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其他食品(食盐)30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总砷(以As计) 、铅(以Pb计) 、镉(以Cd计) 、亚铁氰 化钾(以亚铁氰根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在中华饮食文化的长河中,豆制品始终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从千年传承的豆腐脑到现代创新的植物基肉替代品,大豆经过不同加工工艺,衍生出丰富多样的形态,不仅承载着中国人的味觉记忆,更以“植物蛋白之王”的身份成为当代健康饮食的核心选择。
海产类食品是指生长于海洋中的可食用动植物资源,涵盖鱼类、虾蟹、贝类、藻类等多个品类。作为“海洋给予人类的天然食材宝库”,海产类食品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拓宽饮食边界,更凭借其独特的营养结构在现代健康饮食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
在人类饮食文明的长河中,鱼类食品始终占据着关键地位。从远古人类的渔猎采集,到现代餐桌的多样料理,鱼类不仅以鲜美的口感满足味蕾,更以“营养宝库”的身份成为全球健康饮食的重要支柱。无论是沿海地区的日常主食,还是内陆家庭的进补选择,鱼类食品的普及性与价值认可度,都远超其他食材。
香料在人类饮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从东方的花椒、八角到西方的肉桂、迷迭香,天然香料不仅赋予食物独特风味,更承载着地域饮食的记忆。而香料之所以能展现独特香气与功能,关键在于其提取成分的存在。
药类食品成分是指添加或天然含有具有药用价值、能调节生理功能的成分的食品,既不同于普通食品,也不等同于药品。其核心特点是通过摄入特定成分,辅助改善健康状态或预防疾病,但需注意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
在传统养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融合中,灵芝孢子油作为灵芝的“液态黄金”,正逐渐成为大众关注的健康热点。它不仅保留了灵芝的核心活性成分,更通过先进提取工艺实现了有效成分的高浓度浓缩,为现代人的日常养生提供了新的选择。
2006-2024 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沪ICP备05034851号-1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558号